第(1/3)页 温晨心情好是有原因的,昨晚裴歌在谈小天那里落了面子,第一时间就有人把这消息传递给她。 虽说不至于欣喜若狂,但这个消息还是让温晨做了一个好梦,所以谈小天要见她她马上就同意了。 由于还在假期,学生会里只有谈小天和温晨两人。 谈小天左右看看,确定再无第三人后,拿出那支准备好久的派克钢笔,推到了温晨面前。 “什么意思? 给我送礼?” 温晨似笑非笑的盯着谈小天,这次她看的很仔细。 不得不说,这个男生确实很帅,还不是那种娘娘腔的帅,是一种英气勃发,阳刚的雄性之美,怪不得能让裴歌那种心骄气傲的女生主动去找他。 “算不上送礼,那天我逛街,看到这支笔,当时很喜欢就买下来了,只可惜这支笔太女性化,不适合我。 自从见过温主席,我就觉得您和这支笔太适合了,都说宝剑赠英雄,红粉赠佳人,所以我就拿过来,温主席您看看。” “我们都是同学,说话随意一点,不要总是您您的……”温晨的话在看到那支粉红色的派克钢笔后戛然而止。 温晨的爷爷是盛天书法家协会的会员,不但酷爱书法,而且喜欢收藏名笔,毛笔,硬笔都有涉猎,温晨从小跟着爷爷,耳濡目染之下,也对笔情有独钟。 一见到这支钢笔她就喜欢上了。 粉红色的笔,非常稀少。 他是怎么知道我最爱粉红色的? 难道他暗中调查过我的喜好。 即便温晨再有心机,也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谁心里还不是个小公举呢? 能有人为她精选一个喜爱的礼物,而且送礼的人还是全校公认的帅哥,这个帅哥昨天还落了姿色风采都不输给自己女生的面子,种种因素加在一起,让温晨拿起了这支笔,毫不掩饰的露出了喜爱之色。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