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爸,妈,我去上班了。” 龚新宇穿着程序员的标配——格子衬衫牛仔裤,脚蹬运动鞋,背了一个双肩书包,打开了房门。 “等等!” 龚新宇的妈妈从厨房里追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裹了肉菜的卷饼,塞到儿子手里,“你不是爱吃这个手抓饼吗? 妈学会了,以后就做给你吃,别总在外面小摊上买,不卫生。” “嗯!” 龚新宇咬了一大口,“妈做的比外面的好吃。” 妇人见儿子吃的香甜,笑的格外开心。 龚新宇边吃边出了门,后面又传来叫声,“等等,儿子,我和你一起走。” 龚新宇的爸爸,那个当年家暴的混蛋提着两袋垃圾追了出来。 (记不住的可以回去翻看一下410章)自从龚新宇把妈妈接到燕京后,这个混蛋在盛天一个人过了一年,实在过不下去了,最后还是死皮赖脸追到了燕京,在娘两面前下跪恳求原谅自己。 龚新宇和妈妈心一软,同意混蛋住了回来。 好在这个混蛋现在已经五十多了,年纪大了,身体不行了,也没有力气耍驴了。 现在跟着儿子过,倒也算得上洗心革面重做新人,每天一早起来倒垃圾,去市场买菜,晚上喝两盅小酒,小日子倒也过得安逸。 “儿子,晚上你想吃什么? 我去给你买。” 老混蛋一脸慈爱,和年轻时简直天壤之别。 龚新宇想了想,用略显怪异的声音答道:“晚上我可能要加班,就不回家吃了。” “又要加班啊? 那晚上让你妈给你做好饭,我给你送过去吧!” “我今天要去另一家公司,离家有点远,我还是自己解决吧!” 老混蛋一甩手,将垃圾袋扔进垃圾桶,再三叮嘱儿子,“那你可别乱吃,小心闹肚子。 我去菜市场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