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八十一章 畸形的风气-《三国之大汉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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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曹军俘虏的处置,整体情况是好的。不过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那就是有关提高军人及其家属待遇及社会地位的举措,在兖州、徐州等地遭遇了不小的阻力。

    这也难怪,毕竟在这些地方,世家大族势力强大,儒道横行。致使社会上从上到下都对军人群体有一种歧视心态。

    与洛阳等地不同,在兖州徐州那些地方的社会普遍心态中,总是认为军人是下下等人,甚至将军人和土匪并称,所谓兵匪兵匪,就是这个意思。

    而不仅是所谓的世家大族,即便是普通百姓在面对军人的时候都会有一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以至于民间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平民家的儿女绝不与军户通婚。

    军户,俨然成为了卑劣的代名词了。

    由于这些原因,因此刘闲方面骤然把作为社会最底层的军人提到了金字塔的顶端,自然难以令社会接受,

    因此当这些提高军人待遇和地位的政策在兖州徐州施行下去之后,社会上普遍出现了质疑和反对的声音。

    刘闲看着陈宫的报告,眉头紧皱,不悦地嘀咕道:“真他妈奇葩!为整个国家和社会牺牲最大的群体居然是最受鄙视的人群!我要是依了你们,那可真叫没天理了!”

    一念至此,便提笔在陈宫的报告上做了几句批示:我认为提升军人和军人家属地位及待遇的政策还不够有力,因此特令公台加码旨在提高军人社会地位的各项政策,

    传令兖州徐州等地,凡地方百姓,包括所有无功名的所谓地方豪族,与军人及其家眷照面,必须执晚辈之礼。

    军人家眷经商,可享受各种税赋优惠。

    任何诋毁侮辱军人及其家属的言行,均属于犯罪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任何破坏军人家庭的行为均属于重罪,涉事者必须处以重刑!

    令,将来兖州、徐州等地选拔地方官吏之时,是否有从军经历,是一条必要的条件。不满足这个条件者,一律不予录用。

    写完了之后,拿起来看了看,觉得这样差不多,便叫来典韦,把竹简递个他,吩咐道:“派人送回给公台!”

    典韦接下竹简,抱拳应诺,快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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