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四章 用手-《玄幻:我有一百个丹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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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有一处,可……可以进……进入罡气。”

    嘭嘭!

    嘭嘭!

    洛云心脏狂跳不止,艰难的咽了口唾沫。

    “屁……眼……子?”

    武芝兰听到这三个字,只觉脑瓜子轰的一声巨响,脸上火烧般的红色,直接变成了血红血红,仿佛要滴出血来一般。

    她这个气啊,照着洛云后背上便是一拳。

    “你……你胡说八道些什么,是会阴!”

    好在她不能动用罡气,否则这一拳,怕是要把洛云的五脏六腑都给打碎了。

    洛云也惊觉自己的想法过于离谱了,心中很是有些尴尬。

    恰在此时,山脚下的鼻孔男,开始呼喊洛云前去挖矿了。

    洛云如临大赦般,蹭一下子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尘土,回头对那武芝兰道:“媚儿,等我回来。”

    武芝兰用力的咬着嘴唇,恶狠狠的瞪视着洛云。

    洛云干咳两声,讪讪的去了。

    这也就是武芝兰把他当做了依靠之人啊。

    若换做另外的旁人,只需嘴里说出那三个字来,武芝兰活生生是要将其千刀万剐的。

    ……

    矿道。

    看着新挖到的一块水晶,洛云双目发亮。

    水晶里封印的,是一头双尾“金角火犀”。

    他对势灵了解的不算多,但对妖兽的种类还是知道一些的。

    这金角火犀,乃是妖兽当中极为凶恶的一种,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它甚至比虎狼之流更为凶险。

    因其脾气暴躁,一旦发起疯来,便是不管不顾的对着一切眼前之物,进行野蛮冲撞。

    这玩意儿一旦发疯,恐怕两三头老虎都拦不住它。

    尤其金角火犀这种犀牛种类,是火属性妖兽里的佼佼者,其全身燃烧着猛烈火焰,犀角坚硬如百炼“地兵”。

    当洛云扛着水晶走出矿山时,西部武者们一眼瞥见那水晶里封印的双尾金角火犀,顿时沸腾了。

    鼻孔男和肌肉女,更是兴奋到快要失控。

    “我的天,是金角火犀!”

    “真的是金角火犀,而且是双尾金角火犀!”

    这二人竟是抱在一起,喜极而泣。

    当洛云帮他们破开水晶棺,助他们取得金角火犀兽魂后,便回到了武芝兰身边。

    那武芝兰开口的第一句话便是:“咱们一定要选这头兽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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