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争锋-《我在乡村苟到成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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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鹿雅的脸红扑扑的,也已有了几分酒意,却并未喝醉。
三人中,沈鹿雅的酒量向来都是最好的那个。
她家里开着全村唯一的宾馆,以及全村唯一的‘超市’,沈鹿雅很小的时候,就在自家杂货小卖部,偷了老酒和花生米,到沈天就喝酒。
每次,都是沈天和二蛋醉的不省人事,而她只微醺而已。
酒量的好坏,的确是有遗传,沈鹿雅的村长爸爸,就是沈家沟天字第一号的酒囊饭袋。
“出来吧!”
沈鹿雅突然说道。
房门悄无声息的打开,陆小月缓步走了出来。
二人互相打量着对方,谈不上敌意,却有着明显的警惕,都很讨厌对方。
很多人就是这样,哪怕是第一次见面,看到对方的第一眼,或一见钟情,或万分厌恶。
这两个大美人儿,明显都不爱百合花。
“一回到村里,就听说我的发小沈天,撞了桃花运,家里住着位如花似玉的美人儿,我特意来瞧瞧,是田螺姑娘,还是狐狸精。”沈鹿雅的话,明显带着锋芒。
“你看我是田螺还是狐狸?”
陆小月虽是顽皮性子,骄傲却是藏在骨子里的。
“我不在乎你是田螺还是狐狸,不过,有一句话,你给我记住......不管你是什么人,出于什么目的接近沈天,不要试图伤害他,否则,我会让你生不如死!”沈鹿雅道。
陆小月和沈天,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白雪公主和小矮人的爱情,只会出现在成年人的电影里。
沈鹿雅绝不相信,陆小月是真心看上山里穷小子沈天,还心甘情愿煮饭洗衣服,晚上暖被窝的。
阴谋!
天大的阴谋!
沈鹿雅暂时还看不出,沈天除了两个腰子,还有什么值得别人图谋的,但她已嗅到了深深的阴谋味道。
所以,沈鹿雅今晚最主要的目的,不是叙旧与酗酒,而是发出警告!
陆小月胆敢伤害沈天一根毫毛,沈鹿雅就会要了她的小命。
面对威胁,陆小月居然笑了......
伤害他?
伤害沈天?
这可真是天大的玩笑。
“你对自己的发小,真的很了解吗?”陆小月忍不住想要说出真相。
突然,陆小月的脑海中,响起了沈天的灵魂传音。
“小女仆,你要是敢说漏嘴,今晚主人非把你屁股打开花了不可!”
沈天趴在桌上装醉,用神识传音道。
陆小月撅了撅嘴,把想说的话硬生生咽了下去。
“我不了解?你是想说,你别我更了解他吗?”
沈鹿雅显然误会了陆小月想表达的意思,冷哼一声说道。
“别以为住在沈天家里,就表示你与他如何亲密无间了。”沈鹿雅又道。
“我就是了解他,怎么了?”陆小月很不服气的说道。
陆小月腹诽——我还知道他是个厉害的修行者老怪物呢,你知道吗?
“你又没和他睡在一个房间,就别在这里装了!我那可怜的发小,想必到现在连你的手还没摸过吧,更别说其它了!你要真喜欢他,就给他生了孩子玩,怎么样?”
沈鹿雅本就是男孩子的性格,说出的话,十分大胆,惊世骇俗。
生个孩子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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