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节民的规矩,终-《攻约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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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俟卨比罗汝楫精明一场,却照样逃不脱梁山有心算计和敢干,也残缺着嚎叫着被拖去码头小圈里悲惨呆着,和罗汝楫相邻做难兄难弟去了。
而钦差队的人始终无人敢吱一声。
因为朱贵那句“你就这么着急逼我家主人造反”太吓人了,堵住了所有人的嘴。
谁也不敢在这节骨眼上多一句嘴。
否则帮万俟卨就无疑是在帮腔逼梁山赶快造反。也是在找虐,甚至是在着急找死。
朱贵打完人,把染血圣旨又恭恭敬敬送回了供桌上,出来后对从惊骇迷茫惊醒后而露出警惕敌意的钦差队开了火。
“打的二贼自以为能隐藏住身份。殊不知我家侯爷早年就特意点明过,说此二贼皆是大奸大恶之徒,别看此时名声与罪孽不彰,但个个心性险恶无耻之极,心里只有荣华富贵,为此什么都能干出来,根本不在乎大宋江山安危,没有半点爱国为民真意,恶行无下限,到了必要时必会露出凶恶本质,早晚会造大孽,做出危及大宋江山社稷的骇人听闻事来。“
”巧的是,本总管奉我家二爷的命令上东京侯府办事恰巧见识过二贼,知道此二贼一个在刑部一个在大理寺作孽,都混得春风得意,表面很是忠君爱国年轻有为的正人干臣模样,实则徇私枉法已经害了不少忠臣义士,已经早该死了。此来我梁山必心怀歹念,躲在京城作孽也就罢了,却来此自找死路。岂可放过他们?“
”没直接杀了已经是顾虑朝廷国法纲纪。”
诸贼一听这个,心说:“原来特么是这样。“
”这倒霉催的。人家正巧认识你们,你们还自以为聪明的藏匿身份来这妄图搞事害人家,人家岂能不起疑?原来人家早判定你们该死。从露面第一眼起,你们就露馅倒霉定了。“
”幸好老子是小人物(秘密人物),想必梁山绝无可能认识我。不会被轻易识破真面目,也就安全了。当然,安全也仅仅是相对的。梁山人已经心怀戒备,老子在这行事千万得小心再小心,万不能也轻忽自大糊涂栽进去。”
正胡思乱想着,就听朱贵又怒声道:“我家二爷迅如烈火,生平最见不得祸国殃民奸佞。今日若他在,早在酒店时,那三个狗东西就种进地下肥野草了,包括狗屁知府田师中在内也休想逃过,还有机会观我梁山风貌站在这撒野?”
这话让钦差队的所有人都不免一惊,眼皮子都惊得跳了几跳。
赵老二始终是个草民,但却是大宋最出名的纨绔衙内。
单论父兄官位背景,当初的赵老二连三等衙内都算不上,但风头却远比京城太子党还盛几分,地方衙内更不是个。当时,赵老二以彩绣锦缎裹头的形象出现在世人眼中曾引起大宋狂热风潮,被天下无数公子衙内自诩风流的人物争相效仿。
你若年轻有点钱有点身份却不这么干,仍按传统戴帽子,那,出门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
会被笑为老土。太落伍了。
风行程度以至于严重影响了帽子行的生意,引起不少怨念和诽议。
尽管沧赵如今已经失势了,不再是天下仰慕的对象,可这股风潮至今犹存。可见赵老二对宋人的影响力。
钦差队中的这些人:
比如薛弼,比如带队的禁卫军官,都曾以能戴锦绣头巾出门显摆而倍感自豪,觉得自己混得倍有面子有出息。
这些普通禁军将士和当时还属于小土的秘谍司这几人当时都属于穷光蛋,可没钱炫耀,买不起昂贵的蜀锦之类的高档货裹头,也舍不得把手里寥寥无几的那点钱花在头巾这种奢侈事上,还得留钱吃饭活命呐,对疯狂流行的时尚风潮只有干仰慕的份,都曾很羞愧自己草包混不出头,更感叹自己命不好,不能象赵老二那样生在有钱有势的好人家。
李虞侯这样的,当时已经混成高太尉的亲信,有了点小权,却没钱大量花在头上,为追赶时尚,为证明自己混得不错也是命好有福的而硬是咬牙置办了几套昂贵彩绣裹头,并把这几件彩绣当宝贝一样珍视,只有外出时才舍得戴着显摆。
时尚风潮的影响力惊人至斯,令人如今再回想,不禁要问当时的人是不是都特妈疯了。自己那时是不是也疯了?
让诸贼惊恐的自然不是赵老二引领时尚的影响力,而是与时尚美好相对的另一面——凶名赫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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